市消委会发布“六一”儿童节玩具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6-05-31 16:02:11 来源: 点击:
中山市消委会2016年第五号消费警示
对“三无”玩具say no 安全提醒须上心
临近“六一”儿童节,许多家长都会为小朋友购买玩具,当作节日礼物。但家长挑选玩具时需“金睛火眼”看清楚,不然买到劣质玩具很容易酿成惨剧。家住东区的一位家长,为其八岁的小孩购买了一支玩具枪,后因小孩在玩耍时“子弹”伤及另一小孩眼睛,导致该名小孩眼睛受伤。事后家长仔细检查玩具包装袋,发现该玩具枪无附带商品合格证且并未说明具体生产厂家,家长怀疑其质量不合格,一触即发导致小孩受伤,于是投诉至消委会。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细致的调查调解,玩具枪的生产及销售商家终于答应为受伤的小孩支付补偿金,但对该受伤小孩身心造成的痛苦却是远不能弥补的。
而早前公布的2015年广东省玩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15个地市(区)346家企业生产的579批次玩具产品中,不合格产品有3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小球、小零件,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刚性材料上的圆孔,非蓄能弹射玩具,突出物,发热和非正常工作等,不少不合格项目其实潜藏着不可估量的危险。尤其是儿童在身体和智力上与成年人的差距,往往看不到玩具的缺陷和隐患,导致本该是带来欢乐的玩具,却成了伤人伤己的“武器”。
市面上玩具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为此,中山市消委会发布2016年第五号消费警示,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为孩子购买玩具时,一定要留意以下六点:
一是拒绝“三无”产品。《产品质量法》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应标明厂名、厂址及合格证,并应用规范汉字标明,进口产品也应有中文的相关标示信息。塑胶玩具、电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实行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在购买玩具时,要注意包装或标识上必须有“CCC”认证标志。
二是检查危险点。1、有毒有害物质,一些颜色艳丽、带有强烈气味的玩具可能使用了重金属含量高的油漆和芳香族化合物,长时间接触可能危害儿童身体健康;2、刺伤划伤危险,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或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因破裂、变形产生尖锐碎片和粗糙边缘,易造成对儿童的刺伤、划伤危险;3、小部件伤害,玩具本身如过小,或附带的小零件、装饰品等小部件过小且容易拆下,可能被儿童放入嘴巴、鼻子、耳朵里,造成吸入性呕吐甚至窒息;4、填充物伤害,毛绒玩具使用劣质材料做填充物,可能导致儿童患上呼吸道感染或湿疹等皮肤过敏疾病;5、勒颈伤害,玩具上的绳索长度过长且末端有系成死扣的附件,会导致儿童因绳索缠绕而被勒伤或发生窒息的危险。
三是查看使用年龄范围。可根据孩子的年龄选购玩具,特别是不能购买“适用3岁以上”的玩具给3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婴幼儿喜欢将玩具塞进嘴里,在为他们选购玩具时要特别注意。
四是查看安全警示语。玩具隐含的一些危险性,生产厂家会通过警示语作出提示,要仔细阅读,以免孩子误用玩具发生危险。
五是查看使用方法。在选购复杂的玩具时,如儿童自行车、学步车、电脑学习机等,应留意是否有详细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是家长应切实尽到监护人责任,培养大龄儿童健康安全消费的观念,教导他们不买宣传暴力、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中山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最好到大型或有信誉的商店购买玩具,并保存好有关购物凭据,发现伪劣儿童玩具或玩具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